为贯彻中央《关于加速科学技术进步的决定》中关于成立“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省科技大会的精神,进一步促进科技与经济的结合,提高科技成果的配套性、成熟性和工程化水平的能力,更好地创造条件加速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的转化,围绕培育和发展我省支柱产业重点产业建设的需要,选择具有技术优势建设作为组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试点,并把该项工作做为“九五”工业科技工作的主要内容。 一、必须加快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建设工作 科技是第一生产力,但科技必须经过转化才能变成现实的生产力。多年来,一些科研成果已在生产中得到应用,并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但由于种种原因,一些科研成果在很大程度上,只是学术性,工程化开发不够,与其相配套技术、工艺、材料等问题都没有很好解决,不能马上转化为产品、该品。另一些科技成果,虽然市场亟需但由于尚未工程化,也无法在生产中真正应用未能转变成生产力。加速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是当前科技工作的当务之急。 因此,我们必须不失时机的加快建设符合生产建设需要和科技自身发展规律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承担起科技成果转化的生力军的组任。 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功能和任务 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其功能是把科研成果转化为本行业工程应用中(或是转化为产品)所需进行的各科技环节加以集成、组装、配套后向本行业提供工程化、规范化技术,并进而应用到省内外相应行业中;同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又是本行业各种技术的集散地,不仅能够将多种本行业的技术加以集成,还能对应用中出现的技术和相关问题组织本行业有关的高校、科研、企业等有关单位进行再研究,以达到可供工程化的成果;工程技术中心还必须及时掌握本行业亟待解决的问题,将已集成的技术或产品,源源不断的扩散到本行业中去,进而推动本行业实现粗放型向集约型的转变。 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任务: 1、承担本行业技术研究开发任务,完成并提供一流的工程化技术成果为完成本行业“九三”计划和2010年长远发展规划作贡献。 2、将本行业现有的科技成果进行分类,对于有应用前景但尚缺配套的加以组装集成尽快提供工程化程序的科技成果。 3、针对本行业各类专业及相关行业的相关环节之间开展关键性共性技术的配套工程化研究开发。 4、开展对省外国外先进技术的消化吸收同时进行“二次创新”逐步形成具有优势和自主知识产权居全国领先的若干技术。 5、稳定和造就一支高水平的本行业工程技术研究开发队伍,并为省内外本行业的工程技术人员提供培训服务。 6、面向市场推动本行业科技成果商品化和产业化,为本行业拥供“交钥匙工程”。 三、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 1、围绕我省支柱产业重点产业的建设,选择具有行业优势,专业技术力量雄厚基础条件好,并尚有若干科研成果亟待进行工程化转化的高校、科研院所或企业作为依托单位(可由一个或两个以上联合作依托单位)。 2、依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应对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工作有较高见识、并在人力、物力、财力给予充分的保证和大力支持,并提供相应条件和措施。 3、要求成立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单位需提出申请,经主管部门审查提出意见。报省科委,省科委将组织有关专家进行方案论证,并纳入科委管理体系。 4、省科委负责“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作的管理,“中心”经运行两年后,由省科委会同有关部门组织专家进行验收。验收合格者提请省技术创新协调领导小组给予授牌。 5、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组建所需的资金由依托单位自筹、金融贷款、主管部门和政府有关部门资助等多方集资筹措;省科委将视实际情况给予支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开展工程后可以承接委托研究项目中和自身工程化成果开发等活动中获得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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